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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24-07

河北省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最高奖励1000万

来源:廊坊市工信局

河北省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一、政策内容

1.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各市和雄安新区参照国内城市最优招商引资政策制定扶持措施,对生物医药类招商引资项目给予奖励。对于引进国内先进、投资规模较大、高端人才领衔的重大项目,可“一事一议”予以支持。

2.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对新进入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行列的生物医药企业,按照上年度更新先进生产研发、检测试验设备实际投入金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被评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给予200万元资金支持。对优势龙头企业,可“一企一策”给予支持。

3.支持产业数字化。支持生物医药重点细分领域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试点项目,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项目单位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提升医药行业企业核心竞争力,对通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DCMM)2-5级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5万元、45万元、60万元奖补。

4.支持健康消费品产业化。新获批国家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首次在我省生产结算后,按该品种年营业收入的5%予以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连续奖励3年。

5.鼓励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新建并经认定的生物医药健康领域的合同研发机构(CRO)、合同外包生产机构(CMO)、合同定制研发生产机构(CDMO)等专业技术平台,或者已建平台新增设备的,按平台设备购置总额的2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二、适用对象

我市新引进或从事生物医药生产(服务)的企业。

三、申报流程

1.省工信厅根据工作安排,发布征集通知。

2.廊坊市工信局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宣传征集。线上依托廊坊市政企直通服务平台及APP广泛宣传征集;线下转发省工信厅通知至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临空经济区(廊坊)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由所在地工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3.企业提交申报材料至所在地工信部门,经所在地工信部门初审把关后报市工信局,市工信局按照申报要求进行审核,推荐上报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

4.省工信厅负责组织评审,择优认定。

四、兑现时间

每年根据省工信厅安排,逐级开展申报工作,经把关审核、专家评审、公开公示后发布评选结果,并协调省财政厅将相关企业(项目)奖补资金列入省财政预算安排。

五、牵头部门及咨询电话

廊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消费品工业科0316—2338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