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政策内容:
支持第三代半导体材料、芯片、器件等产品市场开拓,对为应用企业首次提供自主研发的产品,按照供需双方第一年销售合同额的10%(双方各5%)给予一次性最高500万元奖励。
二、适用对象:
注册和经营地在河北省域内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第三代半导体企业。
三、申报流程:
企业按属地原则向县级工信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县级工信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并现场核查企业所在地、项目的真实性。县级工信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工信局,市工信局审核后报省工信厅。
四、申报时间:
自2023年9月5日起,有效期5年。
五、牵头部门及咨询电话
廊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产业科03162338052